中国公民王某在国内某市单位任职,2009年3月份取得收入情况如下: (1)工资收入3000元,当月奖金1000元,季度奖2400元;取得2008年年终奖12000元; (2)接受某公司邀请担任技术顾问,当月取得收入35000元,从中拿出10000元通过希望工程基金会捐给希望工程; (3)利用业余时间与其他三人共同进行一项设计活动,共取得设计费5600元,因该设计活动最先由王某承揽,因此按协议王某应得2000元承揽费,其余4人平分;(不考虑相关税费) (4)将其拥有的两套住房中的一套转让,转让的房屋于2003年8月以35万元购入,现以50万元转让给他人;(不考虑相关税费) (5)将一套三居室的住房出租,出租后仍然用于居住,月租金4500元,当月支付房屋修缮费100元;(不考虑印花税) (6)2008年购入1000份债券,每份买入价10元,购进过程中支付的税费共计150元。本月以每份12元的价格卖出其中600份,支付卖出债券的税费共计110元。 根据以上资料和税法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
正在加载...
正在加载...
中国公民李某为某市股份制企业的职员,2009年 12月收入情况如下: (1)当月取得工资2000元,当月奖金500元,还取得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5000元; (2)假定12月1日将拥有的48000股股票期权行权,每股行权价10元(当日市场收盘价14元),该个人取得来源于境内的股票期权时在该公司实际工作期间为6个月; (3)当月将两处住房中的一处非普通住房销售,取得收入200000元,该房上年购进价格80000元,销售过程中缴纳相关费用5000元,并交纳了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4)与某房地产企业签订合同,购买其商业房,市场价格为250万元,合同约定成交价格为200万,但自12月份开始的未来两年内,商业房无偿提供房地产企业对外出租。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
陈先生与另一个合伙人在A市共同兴办了一家合伙企业甲,出资比例为5:5。2010年年初,陈先生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了2009年度的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以及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该合伙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反映:合伙企业2009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70万元,投资收益10万元,营业成本43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万元,销售费用5.50万元,管理费用8.50万元,营业外支出5万元,利润总额14万元。经税务部门审核,发现如下问题: (1)合伙企业在2009年度给每位合伙人支付工资21000元; (2)合伙企业每季度末向各合伙人预付股利8000元,计入了管理费用中; (3)期间费用账户列支广告费2.5万元和业务宣传费0.5万元,业务招待费1.6万元; (4)投资收益是合伙企业甲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红利; (5)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包括合伙企业被工商 答案解析与讨论:点击查看第3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