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正保公司2008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0000万元,归属于优先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100000万股。年初已发行在外的潜在普通股有: (1) 股份期权12000万份,每份股份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五年后的可行权日以8元的行权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新发股票的权利。 (2) 经批准于2008年1月1日发行了50万份可转换债券,每份面值1000元,取得总价款50400万元。该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3%,实际利率为4%,自2009年1月1日起利息按年支付;债券发行1年后可转换为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为每股10元,股票面值为每股1元。甲公司在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初始确认时,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分拆。 假定:①甲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费用;②每年年末计提债券利息和确认利息费用;③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④(p/A,4%,5)=4.4518,(p/F,4%,5)=0.8219;⑤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现值即为其包含的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⑥按发行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面价值计算转股数。⑦稀释性每股收益计算结果保留4位小数,其余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单位以万元或万股表示。 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12元,年度内没有期权被行权,所得税税率为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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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10年1月1日大运公司以银行存款9000万元取得了天马公司60%的股权,当日天马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35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2010年年末天马公司实现净利润7500万元。天马公司于2011年3月1日宣告分派2010年度的现金股利2000万元。2011年12月6日,大运公司将其持有的对天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1/3对外出售,于当日办理完毕股权划转手续,出售取得价款5400万元,出售时的账面余额仍为9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当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24000万元。 除所实现净损益外,天马公司未发生其他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大运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在出售1/3的股权后,大运公司对天马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0%,虽然在天马公司董事会中派有代表,但不能对天马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实施控制。 |
(三) 甲公司2010年度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 接受控股股东的现金捐赠350万元; (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本年增加70万元; (3) 因自然灾害发生固定资产净损失1000万元; (4) 因会计政策变更调减年初留存收益560万元; (5) 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60万元; (6) 因处置联营企业股权相应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贷方的金额50万元: (7) 因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公允价值上升在原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转回减值准备85万元。 |
(三) 甲公司2010年度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 接受控股股东的现金捐赠350万元; (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本年增加70万元; (3) 因自然灾害发生固定资产净损失1000万元; (4) 因会计政策变更调减年初留存收益560万元; (5) 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60万元; (6) 因处置联营企业股权相应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贷方的金额50万元: (7) 因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公允价值上升在原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转回减值准备85万元。 |
某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7年有关资料如下: (1) 有关账户年初、期末余额和部分账户发生额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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