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答题】
为了骗取保险金,花 1 万元买来一辆二手名牌轿车,向保险公司报轿车价值20 万元,投保车辆盗抢险和毁损险。之后,甲找中学生乙(14 岁),并给乙 5 千元报酬,请乙将停在甲自家平房前的轿车烧毁。乙问为什么?甲说那是邻居的车,要烧掉报复邻居。乙说没问题,10 天以内解决。乙拿钱带上同学丙(15 岁)一起吃喝、上网吧。丙问乙哪来的钱?乙告以实情,并请丙帮忙,丙答应,并弄来一大瓶汽油放在乙家,准备点火用。此间,甲担心轿车离自己家太近,烧车会烧到自己和邻居的房屋,就打电话告诉乙放弃烧车,并让乙将 5 千元退回。乙已将钱花去大半,无法偿还,听后十分着急,一边答应停止行动,过几天退钱,一边通知丙就在当晚行动。丙答应,约定当晚在烧车地点会合。晚上,乙带上汽油到烧车地点,丙因害怕未去。乙久等丙未果,遂决定单独行动。乙将汽油泼到车上,点火烧车,然后躲在一边察看动静。乙见火越烧越大,十分害怕,急忙打电话报火警,并叫邻居灭火。由于乙报警、喊人救火及时,仅烧毁轿车并殃及临近房屋的门窗,未造成其他后果。问题:甲、乙、丙构成何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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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阅读下面几段文字,分析清末《钦定宪法大纲》的实质。“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钦定宪法大纲》)“立法、行政、司法则皆总揽于统治大权,故一言以蔽之,宪法者所以巩固君权,兼以保护臣民者也。”(《钦定宪法大纲》)第2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第3题: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是形式与实质相结合的犯罪概念。第4题:
甲拖欠乙和丙五千多元的打工报酬一直不付。乙与丙商定后,将甲的女儿丁(15岁)骗到外地扣留,以迫使甲支付报酬。在此期间(共15天),乙、丙多次打电话让甲支付报酬,但甲仍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乙、丙遂决定将丁卖给他人。在乙外出寻找买主期间,丙奸淫了丁。乙找到了买主戊后,乙、丙以5000元将丁卖给了戊,二人平分赃款。戊欲与丁结为夫妇,遭到丁的拒绝。戊为防丁逃走,便将丁反锁在房间里一个多月。戊后来觉得丁年纪小,太可怜,便放丁返回家乡。戊找到乙要求退回5000元钱,乙拒绝退还,戊便于深夜将乙的一辆摩托车(价值3000元)骑走。 阅读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1)乙和丙的行为构成何罪和何罪的共犯(2)在乙、丙出卖丁的过程中,丙奸淫丁的行为该如何处理 与乙有何不同(3)戊的行为构成何罪 该如何处罚第5题:
《民法通则》第84条第1款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第6题:
上海富商高强病重,找其律师留下一份遗嘱。将自己遗产中的20万元存款赠给其深圳的同窗好友周刚,另外将30万元存款交由其妹高丽(居于北京)继承,其余的不动产及动产由其妻子沈琴、儿子高小杰、女儿高小红平分。1997年6月5日高强病故。他指定的律师立即把高强的死讯及高强遗嘱的内容通知了周刚和高丽。高强葬礼期间,周刚与高丽均到上海参加,但未向高强的家人作出任何是否接受高强遗嘱的表示。1997年8月10日,高强的律师召集高强的各继承人开会准备分割遗产,高丽与周刚均未到场。高强的妻子沈琴认为,高丽和周刚已默示放弃继承,遗嘱中指定给他们的财产应转由自己和一双儿女继承。 沈琴的说法是否正确 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加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