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答题】
根据此案情,回答第16-19题:中国甲公司诉外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16[不定项选择题] 在下列选项中,关于本案中合议庭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因属于重大涉外案件,合议庭应当全部由审判员组成
B.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且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中外双方可以与法院协商,建议合议庭中是否应该有人民陪审员参与
C.本案合议庭组成,可以由该人民法院院长和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
D.本案合议庭组成,可以由该人民法院院长指定3名审判员组成
17.该案由院长方某和审判员常某、人民陪审员齐某组成合议庭,付某为书记员,胡某为翻译人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为了锻炼审判员的业务能力,方某可以指定常某作为本合议庭的审判长
B.第一次开庭时,甲公司发现付某是乙公司诉讼代理律师吴某的表弟,于是要求其回避,则该决定应由合议庭作出
C.第一次开庭时,乙公司发现齐某是甲公司诉讼代理律师钱某的老师,于是要求其回避,如果常某是合议庭审判长的话,则该决定应由常某作出
D.第二次开庭前,乙公司发现胡某的妻子是甲公司的员工,于是要求其回避,则该决定应由方某作出
18. 第二次开庭前,乙公司发现院长方某的妻子是甲公司的员工,经乙公司的申请,方某被决定回避,法院另安排孙某替代方某参加合议庭。那么此时该案已经经过的诉讼程序效力如何?( )
A.已经过的诉讼程序全部无效,重新进行
B.由审判长决定是否重新进行
C.由当事人决定是否重新进行
D.已经经过的诉讼程序有效,诉讼程序继续进行
19.第二次开庭前,甲公司发现审判员常某是乙公司诉讼代理律师吴某的大学同学,于是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则以下各选项中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在法院作出是否同意甲公司申请的决定期间内,常某原则上不停止执行有关本案的职务
B.人民法院对甲公司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C.如果法院决定常某不必回避,而甲公司不服的,那么其可以在接到决定时NA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D.如果法院决定常某不必回避,而甲公司不服的,在甲公司申请复议的期间内,常某原则上应停止执行有关本案的职务,除非有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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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考网考试中心的答案统计,该试题:
0%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0%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0%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0%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