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 每日一练(2019/9/29)【分析解答题】位于县城的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8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仪器设备一台,国外买价64 000元,运抵我国人关前支付的运费4 200元、保险费3 800元;入关后运抵企业所在地,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 600元、税额176元。
(2)外购食用酒精100吨,每吨不含税价8 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800 000元、税额136 000元;取得的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金额50 000元、税额5 5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装卸费30 000元、税额1 800元。
(3)销售粮食白酒60吨给某专卖店,每吨销售价格26 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4 420元,共计应收含税销售额1 825 200元。由于专卖店提前支付价款,企业给予专卖店3%的销售折扣,实际收款1 770 444元。另外,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20 000元、税额13 200元。
(4)销售与业务(3)同品牌粮食白酒50吨给独立核算的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每吨售价20 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共计1 000 000元、税额170 000元。
(5)直接零售给消费者个人薯类白酒25吨,每吨售价33 462元并开具专用发票,共计取得含税销售额836 550元。
(6)月末盘存时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当月购进的酒精被盗2.5吨,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作为损失转营业外支出处理。
(其他相关资料:关税税率12%,白酒消费税税率20%加0.5元/500克,上述业务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比对认证。)
该白酒生产企业自行计算8月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如下:
A.进口设备应缴纳增值税=(64 000+4 200+3 800+1 600)X(1+12%)X17%=14 013.44(元)。
B.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36 000+176+5 500+1 800+13 200+14 013.44=170 689.44(元)。
C.销项税额=(1 770 444+1 000 000+836 550)X17%=613 188.98(元)。
D.损失酒精转出进项税额=2.5X8 000X17%=3 400(元)。
E.应缴纳增值税=613 188.98—170 689.44+3 400=445 899.54(元)。
F.应缴纳的消费税=(1 770 444+1 000 000+836 550)x 20%+(60+50+25)X2 000X0.5=721 398.8+135 000=856 398.8(元)。
G.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445 899.54+856 398.8)X(5%+3%+2%)=130 229.83(元)。
要求:根据上述相关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按A至G的顺序指出该企业自行计算8月应缴纳税费的错误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2)计算该企业进口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该企业8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4)计算该企业8月的销项税额。
(5)计算该企业损失酒精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6)计算该企业8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7)计算该企业8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8)计算该企业8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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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考网试题解析:
(1)该企业自行计算8月应缴纳税费的错误及理由说明如下: A.进口设备应缴纳增值税计算错误,入关后运抵企业所在地发生的运费不能作为计算关税的基数。 B.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错误,由进口设备缴纳增值税计算错误导致。 C.销项税额计算错误,一是销售折扣的金额在计算销项税额时不能扣除,二是应将销售粮食白酒的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才能计算销项税额,三是零售薯类白酒的金额为含税销售额,应换算为不合税销售额后才能计算销项税额。 D.损失酒精转出的进项税额计算错误,与损失相关的运费、装卸费的进项税额应一并转出: E.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错误。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计算错误导致。 F.消费税计算错误。一是销售折扣的金额在计算消费税时不能扣除;二是销售给子公司50吨的价格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应按同类产品售价进行调整;三是应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才能计算消费税。 G.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算错误。是因为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计算错误而引起的。 (2)进口设备应缴纳增值税=(64 000+4 200+3 800)×(1+12%)×17%=13 708.8(元)。 (3)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36 000+5 500+1 800+13 200+176+13 708.8=170 384.8(元)。 (4)销项税额=[1 825 200/(1+17%)+1 000 000+836 550/(1+17%)]×17%=556 750(元)。 (5)损失酒精转出进项税额=2.5 × 8 000 × 17%+5 500/100 × 2.5+1 800/100 × 2.5=3 400+137.5+45=3 582.5(元)。 (6)应缴纳增值税=556 750-170 384.8+3 582.5=389 947.7(元)。 (7)应缴纳的消费税=[1 825 200/(1+17%)+50 × 26 000+836 550/(1+17%)]× 20%+(60+50+25)×2 000×0.5=715 000+135 000=850 000(元)。 (8)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389 947.7+850 000)×(5%+3%+2%)=123 994.77(元)。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大数据分析:在此试题本次每日一练练习中:
28%的考友答对了